根据《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省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协议管理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湘医保办发〔2025〕3号)《永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湖南省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协议管理经办规程(试行)〉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对以下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予以解除,现予以公示。
各定点医药机构解除医保协议后,应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进行公告,并向参保人员解释说明,且不得再悬挂(相应)定点医药机构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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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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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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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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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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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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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43112600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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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德裕大药房零售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宁远民康连锁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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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永州市宁远县东溪街道东溪社区仪凤路1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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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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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43112600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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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远县济生大药房二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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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永州市宁远县九疑瑶族乡九疑山村商业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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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远县医疗保障局
2026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