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四季度和2025年第一季度新增定点医药机构申报、评估工作已完成,现将拟通过的2024年第四季度定点医药机构79家名单(附件1)、慢性病(门诊统筹)定点零售药店80家名单(附件2)和2025年第一季度新增定点医疗机构5家名单(附件3)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医药机构有异议,可将意见反馈至西安市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29-87221356。
二、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4月17日至2025年4月23日(9:00-17:00)。
三、请于2025年4月30日前,到所属各级医保经办机构(附件4)签订《西安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服务协议书》(附件5、6)和《西安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补充服务协议书(慢性病、门诊统筹)》(附件7),逾期未签订视为自动放弃。
四、各级医保经办机构要做好新增医药机构的医保政策宣传及培训工作。
西安市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中心
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