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赣州市医疗保障局2026年3月16日印发的《关于公布消化系统类、耳鼻喉类、神经系统类、骨骼肌肉系统类、心血管系统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为规范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保障患者合法权益,现将我院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价格项目调整内容
依据《通知》附件,本次调整聚焦消化系统类、耳鼻喉类、神经系统类、骨骼肌肉系统类、心血管系统类相关医疗服务项目,具体包括:
《规范整合后消化系统系统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共设立150个主项目(357条项目编码),废止338个现行消化系统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政策,同时修订3个现行消化系统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整合后耳鼻喉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共设立164个主项目(313条项目编码),同时废止258个现行耳鼻喉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政策。《规范整合后神经系统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共设立79个主项目(170条项目编码),废止209个现行神经系统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政策。《规范整合后骨骼肌肉系统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共设立109个主项目(235条项目编码),废止445个现行骨骼肌肉系统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政策。《规范整合心血管系统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共设立129个主项目(294条项目编码),废止242个现行心血管系统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政策。
二、执行时间
自2026年4月1日起,我院所有消化系统类、耳鼻喉类、神经系统类、骨骼肌肉系统类、心血管系统类相关医疗服务项目,均按《通知》规定的新项目及价格执行。
三、附件查阅
本次调整涉及的具体项目清单、详细价格标准见附件。
特此公示,望广大患者及家属知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