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医疗保障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有关单位,市直参保单位、参保人员:
按省《关于阶段性降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的通知》(鲁医保发〔2020〕9号)、省《关于进一步阶段性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的通知》(鲁医保发〔2020〕15号)、市《关于阶段性降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的通知》(东医保发〔2020〕13号)文件要求,现就我市2020年职工医疗保险费征收问题通知如下:
一、即日起恢复我市2020年度职工医疗保险费征收工作。
二、职工医疗保险费率调整严格照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三、各县区做好降费阶段已缴费单位、人员医保费的冲抵、退费工作。企业参保单位可登陆单位端进行三月份医保费缴纳,二月份多缴金额待单位端系统升级完成后(系统升级三月底前完成),缴纳次月费用时自动冲抵。如急需冲抵可到医保大厅进行核减。
四、疫情期间,医疗保险费缓缴、延缴工作正常受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可登陆东营市医疗保障局、“东营医保”微信公众号下载相关资料进行申报办理。
东营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