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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河北省秦皇岛市关于将部分中药饮片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3/19 10:5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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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秦政办规【2017】7号)精神,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15号)有关中药饮片的支付规定,经研究,现将以下18种中药饮片(限复方使用)纳入我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支付范围:

菝葜、槐花、独一味、藁本、红景天、鸡冠花、锦灯笼、苦杏仁、明党参、体外培育牛黄、山柰、婆罗子、亚麻子、银柴胡、玄明粉、月季花、天南星、香橼。

2018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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