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秦政办规【2017】7号)精神,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15号)有关中药饮片的支付规定,经研究,现将以下18种中药饮片(限复方使用)纳入我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支付范围:
菝葜、槐花、独一味、藁本、红景天、鸡冠花、锦灯笼、苦杏仁、明党参、体外培育牛黄、山柰、婆罗子、亚麻子、银柴胡、玄明粉、月季花、天南星、香橼。
2018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