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陕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积极推进治疗性医疗机构制剂医保准入工作的指导意见》(陕医保发〔2022〕38号)要求,我局按照规定程序,经定点医疗机构申报、经相关专家评审,确定了通过形式审查的医疗机构院内制剂名单,共14种。现公示如下:
一、公示期
医疗机构申报材料2023年6月14日-2023年6月20日
二、受理部门及电话
部门:延安市医疗保障局
电话:0911-7092227
地址:延安市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二楼A200室
三、公示要求
(一)如对公示的治疗性制剂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二)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留手机号码,反映情况要真实、具体、敢于负责。
(三)受理部门会对反映人员和情况严格保密。
延安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