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省、市医疗保障部门的相关规定,我中心对自愿申请连云港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的单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书面以及现场评估。经综合评定,2家单位符合医保定点条件,将其纳入医保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管理范围,现予以公示。
具体名单如下:
1.名称:江苏海王星辰健康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连云港中茵名都店
法人:陈婷婷
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海宁西路9号中茵名都S3号楼101商铺
2.名称:何玲诊所
法人:何玲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海宁小区122-6号门面
连云港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3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