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人力资源事业发展部、社会保障就业促进发展部)、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管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部、运河开发区综合执法部),局属各单位,相关核酸检测机构:
现将省医保局、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进一步降低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价格的通知》(鲁医保发〔2022〕1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德州市医疗保障局 德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德州市财政局 德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德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