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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瓜州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延长2022年城乡居民i、ⅱ类门诊慢特病手工报销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1 17:2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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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由于疫情影响,根据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对我县城乡居民2022年I、Ⅱ类门诊慢性特殊病手工报销时间进行延长,现将相关 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2年10月10日至11月15日。

二、申报地点
渊泉镇居民提交的资料,由渊泉镇收集整理后交仁爱医院审核;其他乡镇居民提交的资料,由各乡镇医保办收集整理后交乡镇卫生院审核。

三、报销范围

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期间,I、Ⅱ类门诊慢性特殊病患者,在市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没有实现即时结报的符合门诊慢特病报销条件的门诊医疗费用。

四、申报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和银行卡复印件;

2.参保缴费发票复印件;

3.市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处方、发票、检查报告单。

五、医疗机构审核要求

(一)严格报销范围。I、Ⅱ类门诊慢性特殊病患者如在市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医院无法提供治疗的药品,依据就诊医院开具的处方在医保定点药店购买,需提供相对应的处方和购药发票。Ⅲ、Ⅳ类门诊慢性特殊病患者实行市域内就医即时结报,外购药品再不进行手工报销。

门诊慢性特殊病的诊疗执行《甘肃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药品目录》(2020版)、《甘肃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诊疗项目》(2020版),以下情况不予报销:

①与申报的门诊慢性特殊病诊治无关的门诊医药费用。

②不符合处方管理要求的。

③医疗机构治疗过程中所做无关的诊疗费用。

④住院期间分解到门诊的诊疗费用。

⑤不在规定时限内所发生的诊疗费用。

⑥非疾病治疗需要的保健、营养药品费。

⑦门诊发票无药品明细或处方的。

(二)严格审核复核。医疗机构工作人员要认真核实慢病患者的身份信息、病种分类,对药品和诊疗项目进行甄别,确认无误后给予报销,由于审核不严或不仔细造成错报、漏保,由所在单位承担责任。

(三)严格把握标准。患有多种慢性特殊疾病的参保人员,按补助标准中最高病种补助,不重复享受。

(四)规范票据装订。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对符合报销票据按照就诊时间先后依次编号粘贴,并在每张发票上标注出不予报销项目,认真填写报销审核单和汇总表,经办人员、单位负责人复核签字后报县医保局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股审核,对审核中发现问题较多的资料将退回医疗机构重新审核,对造成的不利后果由各单位自行负责。

(五)严格报销时限。为了确保2022年门诊慢特病即时结报工作的顺利开展,仁爱医院和各乡镇卫生院要按时完成 2022年报销资料审核及系统录入,于11月20日前将全部报销资料报县医保局进行复审。各单位、个人不得积压报销资料,由于审核不严或不 按时上报资料造成门诊费用无法报销的由各单位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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