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规范管理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购买商业保险公司健康保险产品,充分发挥个人账户的共济保障功能。根据《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州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的通知》(文政办规〔2022〕号),现将纳入服务协议管理的商业保险公司名单和商业健康保险产品予以公布。纳入协议管理的39家商业保险公司须与文山州医疗保险管理局签订服务协议,方可开展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购买商业保险公司健康保险产品业务。
联系人:王代荣 陈亮娇 联系电话:0876-2198719
文山州医疗保障局
2023年0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