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机构的协议管理,进一步规范协议定点医药机构服务行为,提高基本医疗保险服务水平,为参保人员提供便捷高效的医药服务,根据《淮安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试行)》(淮人社发〔2016〕123号)文件的相关规定,通过受理申请及资格审核、现场勘察评估,最后经过局办公会集体研究讨论确定,现将2019年第二批符合条件的医药机构作为我区新增的基本医疗保险协议定点机构,并将名单公示如下:
1. 清江浦区博德口腔门诊部
公示期自2019年11月4日至2019年11月12日止。在公示期7个工作日时间内如对拟定的协议定点机构有异议的,可向淮安市清江浦区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反映,电话:83516613。
淮安市清江浦区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19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