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社保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伤保险定点医疗、康复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济社保发〔2021〕3号)和《关于做好2023年度工伤保险定点机构服务协议签订工作的通知》(济社保字〔2022〕14号)要求,拟在济宁城区范围内增加部分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综合性医院或外科、骨科、眼科、口腔、耳鼻喉、烧伤、职业病防治等专科医疗机构;
2.具备良好医疗服务条件,能提供优质医疗服务;
3.成立专门工作机构,配有专职工作人员,建立相应管理制度;
4.具备与工伤保险信息管理系统联网条件。
二、申报材料
1.《济宁市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申请表》(一份)(见附件,请自行下载打印);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及复印件、《营业执照》或《收费许可证》副本及复印件、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 工伤保险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说明材料;
4. 有关工伤保险工作的管理制度;
5. 工伤治疗项目介绍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申报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0日止。
四、受理范围
1.市属(含省属)公立医院向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申报;
2.区属公立医院向任城区社会保险事业中心申报;
3.其他民营医疗机构按照自愿原则,可选择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或任城区社会保险事业中心进行申报。
2022年之前已确定工伤保险定点的医疗机构不再参与定点申报工作。
五、申报地点
济宁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地址:济宁市太白湖新区京杭路30号
联系人:张纯玺
联系电话:0537-2937907
任城区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地址:济宁市任城区建设路42号
联系人:徐国强
联系电话:0537-5661756
济宁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2022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