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岛大学附属医院循环肿瘤细胞检测等项目收费的批复
青岛大学附属医院:
你院《关于循环肿瘤细胞(CTC)检测等项目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受理审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3095号)以及山东省物价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实施意见》(鲁价格二发[2015]130号)的精神,根据目前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的相关规定,同意你院按照自愿原则,与病人双方协商并签订协议确定具体收费标准。项目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后,我局再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收费标准。
你院接此函后,应及时按此原则开展服务和收费,同时做好明码标价及价格宣传解释工作,自觉接受物价部门的监督检查。
本批复自发文之日起试行,试行期二年。你院应在试行期间积累详细数据和成本资料,作为我局制定具体标准的参考依据。
项目名称、项目编码分别为:
人血浆脂蛋白磷脂酶A2(LP-PLA2)测定,NCC0006;
循环肿瘤细胞(CTC)检测,NCC0011;
EB病毒Rta蛋白抗体IgG检测,NCC0012;
宫颈渗液FH检测,NCC0013;
糖基化终产物AGE筛查,NCC0014。
青岛市物价局
2017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