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计算机X线摄影项目纳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通知
黔人社厅通[2011]234号
省社会保险事业局,各市、州、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0年12月,省物价局、省卫生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下发《关于对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调整的通知》(黔价医药[2010]204号),对贵州省部分医疗服务项目进行了调整。经研究,决定将“计算机X线摄影项目(Computed Radiography,CR)”纳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支付比例按照统筹地区医疗保险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二0一一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