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机构,参保单位(个人):
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优化医疗费用结构的重要举措,也是减轻群众就医负担、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关键环节。 根据《楚雄州医疗保障局 楚雄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规范综合诊查类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楚医保〔2026〕12号文件,现将新一轮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涉及综合诊查类等17个批次各级医疗机构最高限价,执行时间为2026年5月30日零时,向社会进行公示,请予以执行、监督。
医疗价格投诉电话:0878-4130699 ,联系人:王武。
禄丰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