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县内3家定点医药机构向我局递交终止医保定点管理服务协议申请,主动申请解除医保服务协议;2家定点零售药店因违反协议管理规定,解除医保定点服务协议。
现依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呼和浩特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医疗服务协议》和《呼和浩特市本级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规定,经我局会议研究,并报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同意,决定对5家定点医药机构给予解除医保服务协议处理,现予以公布。
现将名单公布如下:
1、内蒙古世福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好佳店
2、内蒙古统领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托克托县新康瑞药店
3、呼和浩特市精妙堂大药房有限公司
4、托克托县维恩口腔门诊部
5、刘燕波口腔诊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