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泸西县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申请医保定点工作的通知》,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自愿申请、受理审核、现场勘验、综合评估等程序,拟确定泸西宜佳康大药房文化广场店、红河柒号便捷药业有限公司泸西南屏店、泸西益寿康大药房3家零售药店纳入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管理,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从2026年1月12日起至2026年1月18日止,如有异议,请致电泸西县医疗保险中心0873-3177581、0873-3177617或直接向泸西县医疗保障局办公室0873-3177580反映。
泸西县医疗保障局
202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