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西药)价格公示
根据有关规定,我委拟制定部分药品价格,现将这部分药品价格予以公示。对公示价格有意见和建议的,请在公示之日起7日内,通过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提出。我处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省政府大楼三楼江西省发改委商品价格管理处,邮编:330046。电子邮箱:
附表:部分西药最高零售价格表
药品(中成药)价格公示
根据我委赣发改商价字[2008]1366号文件要求,我委拟制定部分药品价格,现将这部分药品价格予以公示。对公示价格有意见和建议的,请在公示之日起7日内,通过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提出。我处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省政府大楼三楼江西省发改委商品价格管理处,邮编:330046。电子邮箱:
附表:部分中药最高零售价格表
二○○九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