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参保人员权益,切实提高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障水平,根据人力资源和*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59号)的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第四批复合西药认定工作。现发布复合西药申报受理公告。
一、申报资料
下载填写《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复合西药情况表》,并提供药品说明书原件、药品生产质量标准、药品注册批件等相关材料,加盖填报单位公章。
二、受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省级医疗保险服务中心三楼1号窗口(杭州市体育场路538号),邮编:310007
受理电话:0571- 85119451
咨询电话:0571-87050375
三、材料受理时间
2014年9月1日-9月12日
附件: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复合西药情况表_3759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