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扩权县物价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制定华蟾素注射液等32种中成药肿瘤用药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2337号)转发给你们,并将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各医疗机构要认真按照国家发改委通知规定调整价格,确保按期执行。国家发改委通知附表未列剂型或规格的药品各有关单位要于2006年12月1日前上报省物价局重新审定价格,原定价格自2006年11月20日起一律停止执行。
二、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对不执行本通知有关规定的,依法严肃查处。
二00六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