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药品差别定价办法(试行)》的规定,我局定于2011年4月21日下午召开第三批药品差别定价资格审核专家论证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4月21日下午2:30-5:30
二、会议地点:本次专家论证会分两个组同时进行论证(广东省物价局二楼多功能会议室、四楼听证会议室),请企业按照我局安排的时间、地点(见附件2)按时参会。
三、会议内容及相关要求:
听取各企业对申报差别定价药品特点、资格条件情况和申报理由的陈述及对社会反馈意见的申诉,论证申报企业差别定价的资格和相关证明材料是否真实、有效。
请企业就会议内容做好相应准备并派出熟悉申报药品有关情况的代表,参会解释和回答专家提出的相关问题,每个企业按所申报药品品规陈述、答辩时间均不超过5分钟,每个企业人数不超过3人,请填写参会人员名单回执(见附件1),于4月19日17:00前报我局药品价格评审中心。
四、药品差别定价资格论证结果经医药价格评审委员会审定后在网上公示。
附件:1.参会回执
2.第三批药品差别定价企业参会时间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