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你中心《关于建宁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增设床位等级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根据《江苏省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病房床位收费管理办法》(苏价费[2005]213号)及我市病房床位收费管理规定,现核定你中心康复病区经改造更新,新增、调整后的44张床位等级及收费标准(见附表)。
你中心应及时到鼓楼区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并严格执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规定,严格执行住院费用结算清单和收费公示制度,接受价格、卫生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监督检查。
新床位等级及收费标准从发文之日起执行。原病房床位等级及收费标准自动废止。
附件:建宁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病房床位收费标准表
南 京 市 物 价 局 南 京 市 卫 生 局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八月一日
主题词:医疗服务 价格 批复
南京市物价局办公室印 共印25份
南京市下关区建宁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病房床位收费标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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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 |
病区 |
床位数(张) |
床位号 |
床位等级 |
收费标准 (元/床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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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复科 |
四病区 |
44 |
22 |
1-2、3-4、9-10、23-24、25-26、27-28、29-30、31-32、33-34、35-36、37-38 |
一等 |
4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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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5-8、11-14、15-18、19-22 |
三等 |
2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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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39-41、42-44 |
四等 |
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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