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的市物价局,省卫生厅、省医药集团公司:
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制定公布49种中成药零售价格的通知》(计价格[2001]1193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将36种乙类中成药最高零售价格印发给你们(见附件),并就有关关问题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此次公布乙类36种中成药品价格为最高零售价格。在招标采购药品中低于这次公布价格的药品,按经批准后的中标最高零售价格执行。
二、36种乙类中成药品中的其它剂型和规格,在国家计委未下达价格前,暂时按现行价格执行。
三 、 本通知自2001年8月13日起执行,请通知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执行。
附件:江西省36种乙类中成药品最高零售价格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