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物价局,杨凌示范区计划局:
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公布383种药品价格的通知》(计价格[2001]2661号)精神,经研究,现将383种药品的补充剂型规格价格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这次制定补充剂型规格价格的药品共有153个品种,其中: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的甲类品种68种,285个补充剂型规格;乙类品种85种,305个补充剂型规格,具体零售价格见附表。
二、附表一和附表二中所列的GMP最高零售价是指通过国家GMP验收并取得GMP证书的生产企业执行的价格。GMP企业名单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药品GMP公告》为准。进口药品按照附表一和附表二规定的GMP价格执行。拥有产品专利权的企业,可按照备注原研制药品所对应的价格执行。
三、本通知下发的383种药品补充剂型规格最高零售价格为临时零售价格,待国家计委正式价格公布后,按国家规定价格执行。
四、附表一、附表二未列的剂型规格,省内生产企业仍按隶属关系,由各市物价局转报省物价局;省外生产企业可直接报省物价局,并附药品定价资料。
五、本通知自2002年3月1日起执行。
附表一、148种甲类药品补充剂型规格最高零售价格表
附表二、235种乙类药品补充剂型规格最高零售价格表
陕西省物价局2002年02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