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内各药品生产(进口)企业:
为了配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及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了解和掌握药品生产流通过程中的成本、价格,及时制定调整政府定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开展药品成本价格调查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9〕400号),决定开展2009年药品成本及价格调查。为认真及时完成调查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发展改革委药品价格评审中心已将发改办价格〔2009〕400号通知印发我省各药品生产(进口)企业。各有关企业接此通知后,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企业要有一名分管领导抓具体落实,指派专人负责填写调查表,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数据并将加盖企业公章的纸质调查表直接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药品价格评审中心。如调查品种未生产(进口),须附文字说明并加盖企业公章。具体调查品种、企业名单及调查表填报说明可登录国家发展改革委药品价格评审中心网站查询或下载,网址:Http://ypjgpszx.ndrc.gov.cn。
二、填表人要认真阅读药品价格成本普查信息采集系统用户手册和药品成本调查表填表说明,填表过程中遇到问题主动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药品价格评审中心或我局药品价格评审办公室联系。
三、各有关企业在向国家发展改革委药品价格评审中心报送调查表的同时,将导出的Excel表文件和加盖公章的纸质调查表报我局药品价格评审办公室一份备案。Excel表文件可刻录成光碟和纸质调查表一同邮寄或用U盘拷贝等方式直接送达。
四、各有关企业应如实、准确、全面填报调查数据,对存在拒报或虚报问题的企业,我局将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重点对其进行专项成本调查,必要时进行价格检查。
联系人:省物价局药品价格评审办公室祖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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