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内各有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加强药品出厂价格调查和监测工作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2〕693号)的要求,2012年度药品出厂价格报送工作将于2013年4月30日截止。尚未按要求上报2012年度出厂(口岸)价格的企业,请及时按照药品分属的定价目录,分别将有关信息报送至国家发展改革委药品价格评审中心成本价格采集系统(网址:http://www.dpec.org.cn)或中国医药价格信息网(网址:http://www.zgyyjgw.com),避免因不按时报送药品出厂(口岸)价格,在今后全国各地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中给所属企业带来不利影响。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