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医保局按照国家医保局新版立项指南的要求,对全省中医五类、超声检查类、放射治疗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规范整合。根据《省医保局关于执行国家新版中医五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黔医保发〔2025〕17号)、《省医保局关于执行国家新版超声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黔医保发〔2025〕18号)、《省医保局关于执行国家新版放射治疗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黔医保发〔2025〕19号)要求和工作部署,市医保局拟定了《毕节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执行贵州省新增中医五类、超声检查类、放射治疗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根据《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省政府第212号令)和《毕节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监督管理办法》(毕府发〔2021〕19号)的有关规定,现在毕节市医疗保障局网上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请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以便进一步做好修改完善工作。
一、公开征求意见时间
2025年11月27日至2025年12月10日
二、反映意见方式
公民、法人或有关组织可以通过微信、电话、电子邮件或信函等形式向毕节市医疗保障局提出意见建议。
(一)微信留言
关注“毕节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留言,微信号“毕节市医保局”。
(二)电子邮箱
bjsybjzck@163.com。
(三)信函
通讯地址:毕节市七星关区碧阳大道贵阳银行8楼毕节市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
邮政编码:551700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王玲;电话:0857-8245514。
感谢您的支持!
毕节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