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北京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当前位置: 数据专区> 专题信息> 详情

【阳江】关于门诊诊查费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8/3 15:35:04

信息来源:查看

正文: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推进我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提升群众的医疗保障水平,根据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有关政策事项的通知》(粤卫〔2017〕64号)和阳江市发展和改革局《阳江市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的通知》(阳发改收费【2017】80号)要求,决定将门诊诊查费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内容

门诊诊查费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在市内18所公立医院(见附件1)发生的门诊诊查费,不分医院级别,按每人∕次定额3元的标准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予支付(见附件2)。

二、结算方式

门诊诊查费医保基金支付的部分实行直接结算,由定点医疗机构与本辖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按月结算。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的费用由职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的费用由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

三、工作要求

各级人社部门要做好牵头实施工作,协调各相关部门贯彻落实本通知要求;卫计部门要指导各医院做好实施工作,敦促加快信息接口改造,提升门诊挂号等办理效率;财政部门要做好基金拨付工作;社保部门要调整社保信息系统,指导各相关定点做好报销工作,并按月做好结算工作。

本通知自2017年7月15日起施行,自施行之日起,有效期五年。在有效期内,可根据实际情况按规定进行修订或废止,请依照执行。本文的部门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为“阳部规[2017]13号”。

 

附件:1、阳江市公立医院名单

2、调整后的门诊诊查费明细表


  阳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阳 江 市 财 政 局

2017年 7月28日

 

部门规范性文件编号:阳部规【2017】13号


附件1: 

阳江市公立医院名单

序号

机构名称

1

阳江市人民医院

2

阳江市公共卫生医院

3

阳江市中医医院

4

阳江市第三人民医院

5

阳江市妇幼保健院

6

阳江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7

阳江市江城区人民医院

8

阳江市阳东区人民医院

9

阳江市阳东区妇幼保健院

10

阳春市妇幼保健院(阳春市第二人民医院)

11

阳春市口腔医院

12

阳春市人民医院

13

阳春市中医院

14

阳春市岗侨医院

15

阳西县人民医院

16

阳西县中医医院

17

阳西县妇幼保健院

18

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医院

 

附件2:

调整后的门诊诊查费明细表

 

序号

项目名称

计量单位

现行价格(元)

(含挂号费)

调整后价格(元)

医保报销(元)

1

普通门诊诊查费

3

6

3

2

专家门诊诊查费

--

--

3

3

名专家

40

100

3

4

主任医师

8

12

3

5

副主任医师

6

10

3

6

急诊诊查费

6

10

3

7

门急诊留观诊查费

11

13

3


相关动态

网络备案:京ICP备12039121号-14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9号汇智大厦B座7层 www.yaochangyun.com ©2016-2023 泰茂股份版权所有


  •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

  • 可信网站
    信用评价

  • 网络警察
    提醒您

  • 诚信网站

  • 中国互联网
    举报中心

  • 网络举报
    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