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莆田市医疗保障局转发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评估细则(试行)的通知》(莆医保基金〔2021〕82号)和《莆田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申请和信息变更经办规程的通知》(莆医保基金〔2021〕12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我秀屿分中心组织专家对莆田市荔城区蓬生大药房有限公司顶社三零一店进行现场评估核查,评估结果为合格。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2月16日-2022年2月22日,在公示期间欢迎群众以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反映情况、发表看法和意见。
联系电话:0594-5871799(正常工作时间)
附件:2月份秀屿区申请医保定点现场评估为合格的医药机构名单
莆田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秀屿分中心
2022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