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衢州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关于印发衢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经办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衢医保中心〔2021〕16号)等文件规定,经综合评估,拟将上方镇金扬村卫生室确定为衢江区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现予公示,公示期限自2023年3月2日至3月8日。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拨打监督投诉电话:0570-3838643。
附件:拟新增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名单及相关情况表
衢江区医疗保障局
2023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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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新增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名单及相关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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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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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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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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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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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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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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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衢江区上方镇金扬村卫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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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江区上方镇金扬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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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志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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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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