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医保局推送的《关于开展第二批追溯码线索核查的通知》线索,经核实并确认,市本级部分定点零售药店存在不同程度的二次出售回流药和串换药品的违规行为。按照国家医保局《关于就第一阶段药品追溯码疑点核查工作开展复核的通知》要求和《2025年邵阳市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之规定,依据核实的违规情形,经中心主任会研究决定,自2025年10月14日零时起,对以下13家定点零售药店作出以下协议处理:
一、解除2家定点零售药店医保服务协议:邵阳中心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百寿堂店、邵阳中心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中心分店。
二、中止1家定点零售药店门诊统筹医保服务协议2个月:邵阳市光明大药房(普通合伙)。
三、中止3家定点零售药店医保购药服务协议:中止邵阳市大祥区济民大药房2个月;中止邵阳中心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高崇山店、邵阳肾骨康大药房1个月。
四、中止4家定点零售药店门诊统筹医保服务协议1个月:邵阳中心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步步高药店、邵阳中心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济民药店、湖南华人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天源堂店、邵阳市大祥区九惠堂大药房。
五、中止3家定点零售药店特殊门诊医保服务协议1个月:湖南九福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华夏星园店、湖南九福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临津门店、湖南友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邵阳市双清区瑞妍药店。
以上13家定点零售药店的违规费用全部如数追回。解除后和中止服务期间所发生的医保费用不予结算。
特此公告。
邵阳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02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