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推进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建设,坚持和完善覆盖全民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冀发﹝2020﹞13号)、《河北省医疗保障局 河北省财政厅 关于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的实施意见》(冀医保发〔2021〕5号)和《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邯郸市医疗保障基金市级统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邯政办规﹝2020﹞1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局起草了《邯郸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22年12月14日前,向我局反馈意见建议。
邮箱:hddybzc@126.com; 联系电话:0310-8010332
邯郸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