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
根据国家、省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的相关要求,去年2月,市政府出台《南京市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方案》(宁政发〔2017〕47号)和《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17〕67号),对整合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进行部署,明确要求2018年1月底前,完成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同步整合大病保险制度。为做好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六统一”工作,市人社、卫计、财政等部门及相关区多次研究讨论,起草了相关办法及实施意见。去年12月18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以安召集人社、财政、卫计、法制办等部门进行专题研究,要求进一步测算基金收支情况,完善整合办法,提请市政府常务会审议。会后,人社、财政等部门根据会议要求进行了修改与完善,现提请市政府常务会审议。如无不妥,呈请以市政府名义印发《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同时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关于统一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
妥否,请批示。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