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西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医保发〔2022〕2号)和 《关于明确贵港市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确定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规定,经综合评估合格,现拟新增平南县汇东大参林药店等3家药店(详见附件)为贵港市平南县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自2022年11月16日至2022年11月22日。如有异议,请向我中心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及提供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联系电话:0775-7834193
邮箱:pnybzxddg@163.com
地址:贵港市平南县朝东一街27号
平南县医疗保障中心
202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