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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关于解除天柱贞康大药房服务协议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3/13 17:2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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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省医保局关于印发〈贵州省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黔医保发〔2021〕87号)、《贵州省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管理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黔医保事务中心发〔2021〕26号)和《黔东南州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4)》等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从2025年3月13日起,与天柱贞康大药房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现向社会公告如下:

    机构名称:天柱贞康大药房

    机构地址:天柱县邦洞街道河街

    解除医保服务协议后,该机构不得为参保人员提供医保结算服务,医疗保障基金不再予以支付。

    特此通告。

天柱县社会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天柱县医疗保障事业服务中心

2025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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