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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这两家医药企业与嵩明县医疗保险中心解除基本医疗保障服务协议

发布时间:2023/7/21 10:3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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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各定点医药机构、各参保人:

为保证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加强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管理,规范医药服务行为,根据《昆明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昆医保通〔2021〕18号)《昆明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昆医保通〔2021〕17号)《昆明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2022-2023年度)服务协议》,现将嵩明县辖区与嵩明县医疗保险中心解除《昆明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2022-2023年度)服务协议》《昆明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2022-2023年度)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服务协议)的医药机构名单进行公布,解除服务协议后在该机构产生的医药费用,医疗保障基金不再结算。

附件:嵩明县辖区与嵩明县医疗保险中心解除服务协议的医药机构名单

                             

嵩明县医疗保险中心

2023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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