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及省、市相关规定,我处对自愿增加连云港市基本医疗保险协议服务项目的医保定点单位的材料进行了受理,并到申请单位进行了现场评估。经综合评估,1家单位符合增加条件,现予以公示。
具体名单如下:
1.连云区云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负责人:顾晓华
地址:连云港市连云区云竹路3号
新增内容:门诊统筹、门诊慢性病
本次公示期从2021年6月1日至6月7日。有关单位、个人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处反映。
联系电话:0518-85685956
连云港市医疗保险管理处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