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省、市医疗保障部门的相关规定,我中心对自愿申请连云港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的单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书面以及现场评估。经综合评定,有5家申请单位符合医保 定点条件,拟将其纳入医保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管理范围,现予以公示。
具体名单如下:
1.机构名称:海州新城门诊部
法定代表人:殷红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建设东路东盐河19号21号楼2号门面
2.机构名称:连云港仁安医疗管理有限公司仁安口腔诊所
法定代表人:孙佳新
地址:连云港市连云区大港西路8号瀚海国际3-1号楼119、120铺室
3.机构名称:徐传江诊所(连云港市徐传江诊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传江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海宁小区35号楼2-102室
4.机构名称:赵九东诊所
法定代表人:赵九东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开发区为民路3号A号楼109号
5. 机构名称:江苏益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连云港海连东路店
法定代表人:王建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海连东路润潮国际大厦无单元102商业室
本次公示期自2025年2月21日至2025年2月27日。
有关单位、个人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518-85682268
连云港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4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