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医保局、税务局,市医保中心 :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工作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1〕32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做好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桂医保发〔2021〕22号)精神,现就贵港市2022年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2022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目标任务人数为473万人,其中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人数448万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5万人。
二、各县(市、区)任务分配
(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方面
根据市公安局提供的2021年度贵港市户籍人数和市统计局提供的2021年度贵港市常住人口数,结合截至2021年11月的全市城乡居民参保人数,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任务分配如下:桂平市参保缴费人数达到165.2万人,平南县参保缴费人数达到120.2万,港北区参保缴费人数达到56.2万,港南区参保缴费人数达到56.2万,覃塘区参保缴费人数达到50.2万。
(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方面
根据截至2021年11月的全市职工参保缴费人数,2022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任务分配如下:市本级参保缴费人数达到15万(在职和退休职工),桂平市参保缴费人数达到5.5万(在职和退休职工),平南县参保缴费人数达到4.5万(在职和退休职工)。
各县(市、区)参保缴费任务详见附件。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医保部门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及时向当地政府做好汇报工作,请求政府加大对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支持力度,加大参保缴费综合力量(包括人力、物力、财力等)的投入,集中精力攻克难点问题,确保顺利完成参保缴费任务。
(二)做实全民参保计划,全力做好参保缴费发动工作
各县(市、区)要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做好参保情况清查,提升参保信息质量,清理重复参保,稳定持续参保,减少漏保断保,实现应保尽保。重点做好脱贫人口和低收入人口的参保缴费工作,将脱贫人口和低收入人口动态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加快清理户籍、居住证、学籍等以外的参保限制,杜绝发生参保空档期,实现应保尽保。各县(市、区)要把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任务分解落实到各乡镇(街道办)、村(社区),各乡镇(街道办)和村(社区)要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分片分屯进行宣传发动,确保年度参保缴费任务顺利完成。各级医保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登记和待遇享受有关工作,各级税务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城乡居民医保的征缴工作,基层税务部门要积极主动与乡镇、街道办共同研究征缴工作,与乡镇街道办建立联络员制度。
(三)多部门沟通,助推参保缴费工作
各县(市、区)医保部门要与税务部门密切关注缴费情况,及时处理缴费系统出现的各种问题,积极与财政、民政部门、卫健、残联和乡村振兴等部门沟通,落实特殊困难群体的参保财政补助。税务部门要及时向医保部门传递缴费数据。市医保中心、桂平市、平南县要认真做好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缴费基数申报工作,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相应工作联系机制。
(四)广泛宣传,提高群众满意度
各县(市、区)医保局要切实负起属地责任,按照参保工作要求,提升服务水平,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宣传、政策解释等工作,要充分解读和宣传基本医疗保险、各类补充基本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政策,多用具体数据和事例来增强宣传效果,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
四、其他事项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作为年度重点工作,各县(市、区)医保、税务部门要把握各时间节点,做好参保缴费工作,贵港市医疗保障局和国家税务总局贵港市税务局将适时对各县(市、区)参保缴费任务完成情况予以通报,并向市人民政府报告。今后国家与自治区下达新任务指标的,按国家与自治区的有关任务指标执行。
附件:2022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人数任务表
贵港市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贵港市税务局
2021年12月15日
附件
2022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任务表
单位:(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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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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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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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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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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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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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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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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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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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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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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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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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南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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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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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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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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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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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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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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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南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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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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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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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塘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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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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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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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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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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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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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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