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湖南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湘医保发〔2021〕35号)、《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湖南省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湘医保发〔2021〕36号)、《关于明确医保“双通道”药品管理定点医药机构准入及管理的通知》(潭医保发[2022]10号)等规定,经对自愿申请纳入湘潭市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理的医药机构进行资料审核、现场查访、综合评估等程序,拟确定新增2家医保定点医药机构:
1.湘潭福星仁科康复医院拟开通城镇职工医保普通门诊、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特殊病种门诊、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普通住院业务(康复科)。
2.重药控股湖南民生药业有限公司和平新健康和平路店拟开通城镇职工医保普通购药、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特殊病种门诊、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双通道”购药业务。
公示时间:2022年5月12日至2022年5月18日。
如有异议,请以实名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湘潭市医疗保障局机关纪委办公室或湘潭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综合科反映。
机关纪委办公室电话:0731-58531557
综合科电话:0731-58531570
地址:湘潭市岳塘区市民之家北栋一楼A18办公室
湘潭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022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