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百佳康大药房:
你零售药店2020年4月10日提交的《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变更申请》收悉,根据《楚雄州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的有关规定,经县医疗保障局工作人员实地核查和审查,同意大姚百佳康大药房名称、法人及经营地址自2020年5月14日变更如下:
一、定点药店名称由原大姚百佳康大药房变更为楚雄云麟药业有限公司健康药房,经营地址由原大姚县金碧镇春溪路74号变更为大姚县金碧镇西街39号,法人变更为苏俊。
二、由于大姚百佳康大药房于2020年4月1日被楚雄云麟药业有限公司健康药房收购,定点药店法人变更,自2020年4月1日起重新签订医疗保险服务协议。
大姚县医疗保障局
2020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