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2号令)、《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3号令)、《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协议管理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等规定,下列5家医药机构予以解除医保定点服务协议管理,现通告如下:
红花岗区解除医保定点协议管理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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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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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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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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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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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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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红花岗区长征镇春天堡社区卫生服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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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城路春天堡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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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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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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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绿友药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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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南关街道镇隆村镇隆新村B05栋1层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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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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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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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安合大药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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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南关街道办事处和平大道还房小区22栋2-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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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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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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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壹壹壹康悦医药经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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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忠庄街道体育馆路吾悦华府NS-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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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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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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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花岗富康综合门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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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迎红街道富华社区富华路14-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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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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