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重特大疾病患者获得感,提高城镇职工参保患者患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提高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水平和基金使用效率的意见》(云人社发〔2009〕308号)精神,结合我州城镇职工基金运行情况,我们起草了《文山州调整城镇职工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征求意见建议。
一、公告内容:《文山州调整城镇职工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
二、公告时间:2019年8月30日至9月13日。
三、意见反馈及联系方式:欢迎社会各界对《文山州调整城镇职工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建议。有关意见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州医疗保险管理局。
联系人:刘琳;电话:2120389;传真:2121151;邮箱:553712678@qq.com
文山州医疗保障局
2019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