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湖南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湘医保发〔2021〕35号)、《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省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协议管理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湘医保办发〔2025〕3号)有关规定及医保服务协议约定,对3家协议医疗机构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现予以公示。
长沙县医疗保障结算稽核事务中心
2026年1月12日
附件
解除医保服务协议医疗机构公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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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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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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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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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医保服务协议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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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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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同仁堂长沙药店有限责任公司星沙中医门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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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长沙县星沙街道星沙大道198号蓝山郡三期E栋101号一二楼,C栋111号,E栋102、103、104、105、106号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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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变更,未在规定时间内变更备案,解除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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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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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楚杏松雅门诊有限公司星沙诊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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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长沙县星沙街道东二路42号凤凰城三期24栋109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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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变更,未在规定时间内变更备案,解除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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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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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手外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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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星沙三区61栋3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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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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