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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关于调整2023年度常熟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7 17: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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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虞山尚湖旅游度假区(虞山林场)、服装城管委会:

为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全面提升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水平,保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关于调整2023年度苏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的通知》(苏医保待医〔2022〕26号),现将2023年度常熟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有关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类型调整为:老年居民、其他居民、学生儿童和大学生。

二、2023年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调整为:老年居民每人每年490元,其他居民每人每年510元,学生儿童每人每年300元,大学生每人每年190元。

三、2023年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调整为:老年居民每人每年1500元,其他居民每人每年1100元,学生儿童及大学生每人每年700元。其中老年居民、其他居民、学生儿童财政补助由市镇两级各半承担;大学生财政补助由市级全额承担。

四、请各有关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缴费工作。


常熟市医疗保障局

常熟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常熟市税务局

2022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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