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政办函〔2022〕35号
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不断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增进民生福祉,使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全县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补充通知如下:
一、对全县60周岁至79周岁之间的老年群体,由县级财政给予每人350元的全额资助参保。这一群体已缴费的由县财政给予补助,未缴费的不再征缴。
二、对全县低保对象,由县级财政给予每人70元的个人缴费部分资助参保。这一群体已缴费的由县财政给予补助,未缴费的不再征缴。
三、整个城乡居民医保征缴的相关工作,由县政府统一领导,县医保局牵头,县财政、税务、民政、乡村振兴等各部门协调推进,各乡镇、城区具体组织落实。各级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保障,做好宣传引导,细化工作举措,确保征缴工作稳步有序地推进,真正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和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