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医保谈判药品落地工作的实施意见》(鲁医保发〔2021〕4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谈判药品落地使用工作的通知》(青医保发〔2021〕43号)和《关于转发鲁医保函〔2022〕27号进一步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青医保字〔2022〕22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评估,现拟增加青岛同方药业连锁有限公司第六十三连锁店等6家药店(见附件)为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单位的相关资格有异议的,可通过来人、来电或来信反映,反映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受理部门对相关信息将予以严格保密。
如发现有不符合“双通道”定点条件的,医保部门将不与其签订 “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医保服务协议。
公示时间:2023年5月18日-2023年5月24日
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 13:30-17:00
受理单位:青岛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受理电话:0532-85770891
附件:拟新增社会医疗保险“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名单
附件
拟新增社会医疗保险“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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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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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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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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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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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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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沧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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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同方药业连锁有限公司第六十三连锁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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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沧区临汾路26、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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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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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沧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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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同方药业连锁有限公司第一百八十八连锁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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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沧区重庆中路877号甲功德坊路东侧北区八角楼广场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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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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崂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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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麦德康大药房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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崂山区海尔路 63-4号、6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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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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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墨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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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百洋健康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健民街便民药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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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墨市健民街16号B1-01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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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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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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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春天恒润昕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一二一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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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州市徐州路16号楼大门东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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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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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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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天元药业有限公司第六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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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州市永福花园小区徐州路12号网点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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