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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关于中止明山长白山中医门诊部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3/26 14:2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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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依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相关标准和本溪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的规定,明山长白山中医门诊部(H21050400059)提出中止医保协议申请,时限不超过180天,超过180天未主动提出继续履行协议的,医保协议自动终止。现将明山长白山中医门诊部(H21050400059)中止医保定点协议管理现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公示期为2025年3月26日至2025年4月1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或举报,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信函、亲访等方式向本溪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反映。反映的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应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信函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联系电话:024-47116020

    通信地址:本溪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定点医药机构管理部

   (本溪市明山区峪明路276号,邮政编码:117000) 

本溪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2025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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