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定点医疗机构:
现将市医保局、市卫健委《关于印发陕西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21版)(安康市县级及以下公立医疗机构试行版)的通知》(安医保发〔2022〕49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精神严格贯彻执行。
《项目价格(2021版)(县级试行版)》政策落地执行涉及面广,影响深远,各医疗机构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做好收费公示,严格按要求执行政策。特别是在政策推进试运行阶段,要加强舆论监测和业务协同、风险应对等工作,积极做好正确引导和宣传解释,对出现的重大问题要立即上报,确保《项目价格(2021版)(县级试行版)》政策在我县平稳运行。
汉阴县医疗保障局
汉阴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