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保局3号)、《黔东南州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等文件规定,结合岑巩县新一佳医药有限公司、贵州省祝仁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岑巩南阳分店等5家主动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的申请,经局会议研究决定,我局从2025年12月10日起,给予解除上述5家定点零售药店医保服务协议,现向社会公告如下:
医药机构名称:
1.岑巩县新一佳医药有限公司
2.贵州省祝仁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岑巩南阳分店
3.贵州宏丰一康药业有限公司岑巩三分店
4.贵州宏丰一康药业有限公司岑巩七分店
5.贵州宏丰一康药业有限公司岑巩十四分店
医药机构地址:
1.贵州省黔东南州岑巩县凯本镇街上
2.贵州省黔东南州岑巩县注溪镇下街
3.贵州省黔东南州岑巩县思旸镇和平路53
4.贵州省黔东南州岑巩县思阳镇卫生院一楼
5.贵州省黔东南州岑巩县大有镇大坪移民安置点4栋35门面
解除时间(2025年12月10日00:00分)起,以上5家零售药店不得为参保人员提供医保结算服务,公告之日起发生的费用医疗保障基金不予支付。
特此公告。
岑巩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12月9日